加强供港禽肉检验检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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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1:04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3月21日讯 记者原国锋报道: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出口养殖、加工、仓储和运输等环节的检验检疫,确保恢复供香港的冰鲜和冷冻禽肉的安全卫生。 通知要求,各检验检疫局要加强对有关备案养殖场的巡查和防疫管理,用于屠宰加工冰鲜禽肉的禽只必须来自供港活禽注册场,用于屠宰加工冷冻禽肉的禽只必须来自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的养殖场或供港活禽注册场,并且该场在过去半年未发生禽流感病例。要加强供港活禽的疫情监测。每批出口供宰活禽在出栏前5天隔离检疫,除每天进行临床观察记录外,还要进行H5禽流感的荧光RT—PCR检测,每个饲养群不少于30只;经观察和检测合格的活禽,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官方兽医签发证明文件,并在签发后的3天内运抵屠宰场。 《人民日报》 (2004年03月22日 第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