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实物代替货币当工资(职工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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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2:03 人民网-人民日报 |
编辑同志: 我们单位效益不好,春节前大家的工资都只发了一半,其余的就用自己生产的水饺、汤圆等食品代替。厂领导说,食品自己可以吃,卖出去了也是钱,就当工资了,这样做对不对?职工到哪儿讨说法? 山西 董尧董尧同志: 就你所提的问题,我们咨询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有关同志。 据介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个别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产品积压,无法支付职工工资,就将产品交给职工去卖,以实物替代工资,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侵害了职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出现类似情况,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争取自己的权益。 ———编者 《人民日报》 (2004年03月22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