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不能用实物代替货币当工资(职工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2:03 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同志:

  我们单位效益不好,春节前大家的工资都只发了一半,其余的就用自己生产的水饺、汤圆等食品代替。厂领导说,食品自己可以吃,卖出去了也是钱,就当工资了,这样做对不对?职工到哪儿讨说法?

  山西 董尧董尧同志:

  就你所提的问题,我们咨询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有关同志。

  据介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个别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产品积压,无法支付职工工资,就将产品交给职工去卖,以实物替代工资,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侵害了职工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出现类似情况,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争取自己的权益。

  ———编者

  《人民日报》 (2004年03月22日 第十五版)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