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乱收费院长被撤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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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2:08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据新华社沈阳3月21日电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辽宁省监察厅、辽宁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于21日向新闻界通报,经中共辽宁省纪委、辽宁省监察厅和辽宁省卫生厅研究决定,辽宁省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的有关责任人辽宁省人民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王者生被撤销院长职务、免去党委副书记职务;给予医院党委书记王文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委书记职务。 同时,给予辽宁省人民医院财务处处长张丽荣行政记大过处分、财务处副处长张素云撤销其副处长职务处分;ICU病房主持工作的副主任高汀汀撤销其副主任职务处分、护士长王姝行政记大过处分。 经查,2003年6月,患者谢兰芳在辽宁省人民医院住院期间,医院对其乱计费、乱收费达30项,计3457.52元,主要是多计诊疗次数和时间、无诊疗记录计费、多计一次性卫生材料费、套用(比照)项目收费、超标准计费,重复检查计费、应退未退药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