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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村支书建起16层超高私房 有钱就可以建这么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3:54 新民晚报

  深圳特区报深圳市南山区大新村前任村支书陈某带头在桃园路与前海路交叉点建了一栋16层的私房,旁边还有两栋类似的建筑。附近村民见状闻风而动,纷纷准备仿效这位前村支书。前村支书:

  我会去补建房面积费用

  前任村支书陈某回答记者,他的房屋建筑没有超出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当记者问及房屋建得如此高,建筑面积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标准时,他解释道:“到时会去国土局补交建房面积费用”。市国土局:

  私建房不得超过三层

  规划国土局一位老同志告诉记者,深圳市在80年代对“违法私建”有个界定:即经过同意,原村民建私房,底层面积应在80平方米内,层高三层,总面积不会超过300平方米。超出这个标准就属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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