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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楼男子泄春光乐此不倦 女大学生宿舍不堪骚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2日15:46 中国新闻网

  重庆师范大学女生公寓对面一男子每晚如厕、洗澡不拉窗帘,有意将整个身体暴露,令近50名女生苦不堪言。昨日,她们致电记者:要求曝曝他的光。

  记者在该女生公寓寝室阳台看到:该女生公寓与陈家湾一居民楼相对而立,其间距不到15米。公寓左边阳台与对面居民楼卫生间窗户直对。窗户内有窗帘,但没拉上。透过透明的玻璃窗,可清楚地看到里面的一切。两女生告诉记者:“对面男子每晚洗澡都不拉窗帘,将整个身体赤裸裸地面向两层楼6个寝室。”

  8时30分许,记者正采访,对面窗户突然亮灯。一男子走进卫生间小解。果真如众女生所说,他任由窗户大开,如完厕后还正对女生寝室暴露裸体。女生们说,他每晚10点定时洗澡,和女生们洗脸、漱口的时间一致。公寓洗漱池安在阳台,女生们一抬头就能看到对面。女生们多次向男子打招呼,要求他把窗帘拉上,可他总是装没听见,我行我素,气得几个女生还用馒头砸过。

  “自从我们搬进一年多来,不论春夏秋冬,他每晚都乐此不倦地朝寝室外泄春光。”女生们称,他不光是个暴露狂,有时还故意把灯关了,偷偷向女生寝室打望。她们换衣服都得格外小心谨慎。

  昨晚,几名女生找该男子质问,他对自己的“不道德”行为不屑一顾。他说:“我在自己寝室活动,又没在公共场所,这是我的人身自由,关你屁事。谁叫你看?”记者采访时,他面红耳赤地拒不透露姓名:“不知道对面看得清。以后一定注意。”记者从该楼一位大娘口中得知,此人为租赁户,早出晚归。

  重庆东方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就此称:此人的行为对妇女并未造成直接伤害,又不是在公共场所,所以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上无法对他进行定性和处罚。但此行为有害“风化”,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当事人可从民事侵权方面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并从精神损失方面索赔。(来源:《重庆晚报》 文/实习生贺雨谷记者 冉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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