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可提请审查“红头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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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5:19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我市已建立起规范的“红头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普通公民也可向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提请审查。这是昨天记者从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得到的消息。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人士介绍,我市从2000年起已订立规定,规范性文件须经市人大法制委和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审查,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据介绍,“红头文件”的备案审查主要围绕三个原则,一是文件内容是否同法律、行政法规和重庆市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是否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二是这份文件该不该由这个部门发,程序是否合法;三是这份文件规定的行政许可和处罚是否符合规定,该不该由这个部门去执行。 市人大法制委的报告说,去年纳入备案审查共有46份“红头文件”,在内容和制发程序上,有一件就与上位法不够一致。有两份“红头文件”还是由普通公民提请审查的。一件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重庆市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批复〉》,公民对该文件规定的执法主体的合法性问题要求审查。一件是《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通知》,有公民提出关于定点屠宰生猪的流通限制与国家动物防疫法不一致。为此,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会同市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市高院多次沟通,现已议定处理意见。 法制委有关人士说,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向国家权力机关提请审查“红头文件”,是一件新鲜事物,今后将逐渐增多。它标志着公民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提高。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将积极受理公民提请审查的要求,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向提请的公民反馈处理结果。 (记者 朱明跃 实习生 王光启)网络编辑:孔祥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