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父亲多次强暴亲生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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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07:4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江南)金坛市薛埠镇一45岁男子,为了发泄兽欲,竟然在女儿14周岁时就开始对其施暴,在4年内实施强奸多次,并最终导致女儿怀孕。 3月8日上午,一位16岁左右泪光盈盈的女孩来到金坛市朱庄村辖区派出所报警,她告诉警察,父亲多次强奸自己。接警后,警方迅速行动,在朱庄村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洪方强(化名)抓获。 据了解,报警的女孩是洪方强17周岁的女儿洪红娟(化名)。几年前,她的母亲因家庭矛盾喝农药自杀。从那以后,她便跟随父亲。在2001年7月,洪方强将已放暑假的洪红娟带到南京,夜晚在建筑工地宿舍内对其施暴。洪方强见年幼无知的女儿没有告发,事后又多次在夜里强暴女儿。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洪方强的岳父母所在的洮西镇,因为洪方强结婚后一直住在那里,直到妻子去世后才被岳父母赶走。 据洪红娟的阿姨介绍,1987年6月,28岁的洪方强与当时只有16岁的汤晓华(化名)私奔,一年多之后洪方强与汤晓华再次回到上水镇时,汤晓华怀里抱了一个小女孩。洪方强和汤晓华当时没领结婚证,孩子的户口一直没着落。由于洪方强没有房子,一家三口全都住在汤家。实在没钱的时候洪方强就出去打短工,暂时缓解一下困境。没钱的日子很清贫,为此汤晓华也想出去打工挣钱,而洪方强坚持不同意,理由是汤晓华太漂亮了,外面人多复杂,打工很不安全。为此,双方经常发生争吵。洪方强后来竟扬言:“如果汤晓华你要是出去找工作,就杀掉你全家。” 1995年,洪方强夫妇又因找工作之事发生争执,吵完架后,洪方强去了邻居家,当他再回来的时候,汤晓华已喝下半瓶农药倒在家门口。汤晓华死了之后,汤家将洪方强赶出家门。在洪红娟11岁时,汤家将她接到附近小学上学。在洪红娟读四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洪方强以女儿长大了应该由他多教育为名将洪红娟带回去。 去年6月,汤家听到村上村民议论洪红娟肚子大了,好像是怀孕了。开始时汤家认为洪红娟处于发育阶段,也就没放在心上。可洪红娟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汤家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汤家就洪红娟为何怀孕之事与洪方强交涉时,对方竟不理不睬。去年8月,洪红娟在汤家亲属的陪同下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而洪红娟面对外婆外公时,死也不愿说出是谁让她怀孕的。 出院之后,洪红娟不得不离开学校。去年11月,洪红娟在汤家的建议下上班了。让汤家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洪方强多次到汤家吵闹,要求女儿回去与他同住。迫于无奈,洪红娟只能回到了父亲处。 汤家的人告诉记者,13日下午1时许,洪红娟到她阿姨的单位去找她,称她心情不好,为了给自己一个清白,她已将多次强奸自己的父亲“送进”了派出所。他们这才知道去年洪红娟怀孕是洪方强乱伦的结果。 由于洪方强没有房子,他一直在外面租房子,不到半年就搬一次家。因为每一次租房都是先交部分押金,等到快要交房租的时候,他便在夜里偷偷搬家。 记者赶到朱庄村,房东告知,3天前洪红娟已搬走了。在洪红娟上班的地方,老板称,她已有好几天没来了。 昨天上午10时20分许,村上的村民听说记者要了解洪方强的情况,都围了过来,但他们都不愿提供真实姓名,更不愿拍照,理由很简单:怕洪方强打击报复。当知道洪方强已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后,村民无不拍手称快,都希望洪方强一直被关在牢房里,不要出来;如果被释放,他的女儿还会被蹂躏。 提到洪方强的人品,村民们都嗤之以鼻。村民张大婶说,他这个人是个无赖。早些年住在汤家,整天吃喝玩乐,从不认真做事,经常做坑蒙拐骗之事。村民看在汤家的面子上,没有和他计较,可他却得寸进尺。村里的几个小店店主一见到他就很怕他,他总是在买完东西后欠账,从来不还账。现在他的身份证还押在小店里。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江南时报》 (2004年03月23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