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立法符合科学发展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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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13:58 新民晚报 |
本报讯(记者姚丽萍)按照科学发展观,着眼长远,围绕当前中心工作进行立法,昨天,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首次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上,这一话题备受关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提出,按照科学发展观,把握立法主动权,需要把好法规立项关,明白哪些该立,哪些不该立,哪些需要先立,哪些可以后立;还要把好立法审议关,提高法规的质量;同时,要提高“法”与公众的贴近度,以及公众对“法”的知晓度。 相关专题:中国提出“科学发展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