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乞”之后还应当做些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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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15:23 红网 |
时下,有些城市为了整顿市容,下达了禁乞令,运用行政的手段将一些乞丐赶出了“禁乞区”,也确实达到了“美化”市容,“正规”秩序的效果。 乞讨,它是以牺牲人的人格、尊严为代价进行的,作为一个正常的人,一个能以其它方式维持基本生存的人,是绝不会采取这种生存方式的。我们也常听说,有的人以“乞讨”作为一种职业,靠乞讨发财,住宾馆、盖小楼、出入歌舞厅的。但我想这种人毕竟是极少数、极个别。我们常见的乞讨者,绝大多数是身体残疾、身患重病、肢体严重变形、容貌严重受损、遭受天灾失去依靠的年老休弱者等等。他们在进入乞讨“行业”之前,多数都有着一段不为外人所知晓、辛酸的经历,为了生存,他们不得不加入了乞讨的行列。 有报道说,我们每年约有50万刚毕业的大学生找不着工作,他们有的是因为嫌工作条件、待遇不好而没有就业,但他们中的有不少,是因为找不着用人单位而无工作,甚至只能呆在家里靠父母“供着”。不论从那方面来说,那些呆在家中无所事事的大学生,他们谋生的条件,比起那些因这样那样的原因,靠乞讨维持生存的人来说,当然是好得多,他们尚且无法从事工作以维持正常的生计,那些体弱身残、孤寡老小呢,即使去卖体力,也是没有人要,他们不乞讨维生,他们还能干什么? 禁乞,也许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这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只是治标不治本,按下葫芦起了瓢。对有些确实无法以正常手段来维持生存的人来说,不让他们在这里行乞,他们只能到其它地方行乞,不让在城里行乞,他们就到乡下行乞。 要彻底消除“行乞”这种现象,使社会上没有行乞的人,笔者以为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也许只能靠发展我们的经济,健全完善我们的社会保障机制。 经济发达的地区和城市是不是可以在这方面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探索呢,也许可以找到比“禁乞”更有效的办法。(稿源:红网)(作者:赵小平)(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