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可乐长霉后续(四):已不是简单的赔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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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3日22:14 红网 |
红网长沙3月23日讯(记者欣悦)消费者江同源投诉在保质期内未开封的百事可乐长霉一事,同样引起了有关专家的关注。今天下午,记者采访了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著名消费经济学家尹世杰,他认为该事件已经不是简单的消费者赔偿问题。 今天他仔细浏览了红网的相关报道,对于厂家所说由于运输过程造成的瓶盖松动漏气的理由不以为然。他说,这是厂家的借口。不管是瓶盖漏气还是可乐本身存在的问题都是质量问题,厂家必须负责。 他还认为,如果真如厂家负责人所说,百事可乐长霉并非个别现象,那么说明可乐质量存在严重问题,这个事件就不只是个别消费者1+1赔偿的问题,还应对厂家进行严厉处罚。 他说,我国的消法由于颁布的时间较早,处罚力度太轻,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在的形势。在国外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有十分严厉的处罚。西班牙生产假冒伪劣罚款金额达到4000-80万美元;美国除了罚款25万美元外,当事人还要处以5年以上徒刑;法国罚款高达100万法郎并处两年以上徒刑。 他建议消费者应该到消委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在取得权威机构检验结果后依法维权。 另悉,今天下午,消费者江先生和百事可乐长沙公司负责人来到湖南省质监局协调此事。据江先生介绍,百事可乐答应向他道歉并且补偿500元现金,唯一的要求就是收回那瓶长霉的可乐。 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江先生说,他已经与湖南有关部门联系要求进行菌群检测。他称,现在赔偿对他已经没有太多意义。他只要一个说法,不只是为自己,也是为广大喝百事可乐的消费者。(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童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