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收费不经公示可拒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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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5:2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据新华社南宁3月23日电(蒋桂斌肖世艳)记者近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了解到,广西将在今年下半年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按规定,如果遇到不经公示的收费,群众或企业可以拒缴。 近年来,广西物价部门在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涉农价格和收费等领域推行了公示制度,效果较好。为提高各类收费,特别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透明度,有效遏制各种乱收费,自治区物价局要求,按照规定审批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尽快全部实行公示制度。 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投诉电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