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铲除“牢头狱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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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7:15 重庆商报 |
据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 针对当前一些地方看守所存在“牢头狱霸”或“关系犯”、“人情犯”和“自由犯”,管教方式简单、态度粗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行政拘留人员混关混管等突出问题,为保障在人押人员合法权益,增强民警人权保障意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昨日联合在全国看守所和驻所检察室开展创建活动。据介绍,创建活动将持续到今年12月底。 副部长:痛斥看守所执法不严 “牢头狱霸”“关系犯”“人情犯”“自由犯”现象;管教方式简单、态度粗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行政拘留人员混关混管;擅自设定收费项目,违规收费;监所环境脏、乱、差等等。公安部副部长罗锋2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一些地方看守所在执法和管理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这些问题损害了看守所的执法形象,损害了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的形象。”罗锋痛斥。 罗锋要求,对于已有法可依、但不严格执行的,要坚决予以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予以严肃查处。 新举措:废除有悖人权保障的做法 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状况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罗锋介绍说,这次创建活动要坚决废除现行监管制度中的一些有悖人权保障的做法,坚决杜绝在看守所发生刑讯逼供行为;坚决杜绝打骂、体罚、虐待在押人员的行为。 罗锋表示,“在押人员的人格尊严、生命健康、基本生活保障、卫生保健、会见通信、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以及检举、控告、申诉等权利,都是看守所应当而且必须依法保障的基本权利。”(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