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行政部门刁难投诉有门 企业投诉中心今天开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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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9:10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甘泉 通讯员/李文科)昨日下午,佛山市企业投诉中心挂牌成立,今后在佛山的所有合法企业若碰到来自行政部门的刁难,即可开始投诉。 从今天开始,凡在佛山市内依法成立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若在申办、投资、生产、经营和清算等过程中碰到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刁难等,即可到企业投诉中心投诉。投诉中心对企业投诉实行限时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投诉,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受理的意见回复投诉人;对已受理的投诉,一般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告知投诉人。对一般投诉案件,涉及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将直接转交给市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对涉及区一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将转给所在区相关投诉机构办理;对特别重大、紧急的投诉问题,迅速向市政府报告等。据介绍,投诉中心还将设立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市各种所有制企业在内的市领导接待日,以听取企业意见,解决存在的问题。 佛山市企业投诉中心与该市工商联合署办公,地址在汾江南路164号工商大厦,受理投诉一律实行免费制。 佛山企业投诉中心7项职能 1、受理企业对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而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行为的投诉; 2、受理企业对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行政失当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出的投诉; 3、受理企业对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服务承诺、文明执法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投诉; 4、协调有关单位对企业的投诉落实解决办法; 5、定期向市政府通报企业投诉情况,分析企业投诉中涉及法规、政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优化政务环境的意见; 6、组织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7、指导、协调区一级企业投诉中心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