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差里应外合骗汇款 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判9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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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9:10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见习记者/梁宇 通讯员/区惠妍)邮政投递员潘某利用工作之便,盯住邮政汇款单,与社会人员程某里应外合,冒名顶替,数次领取顾客汇款1万余元。日前,禅城区法院对潘某和程某职务侵占一案作出判决,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潘某、程某有期徒刑9个月和7个月。 2003年3月,被告人潘某利用担任邮政物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非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某投递部投递员之便,窃取收款人为苏某的一张汇款单,交给其老乡被告人程某,程则使用假身份证持汇款单到邮政储蓄所冒领人民币2000元。得手后,被告人潘某分得1800元,程某分得200元。一个月后,这一罪行仍未被人发现。两人以为已瞒天过海,于是故伎重施,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两人用同样的方法先后6次冒领收款人为李某等6人的汇款单共13092元。潘某分得7800元,程某分得5292元。去年7月初,两人惧怕事情败露,分别向单位及派出所投案,并退回全部赃款。 禅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程某侵吞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程某虽然不属利用职务便利,但其与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