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监管工作要接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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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09:25 沈阳晚报 |
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记者王雷鸣、李亚杰)23日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罗锋表示,公安监管部门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联系,积极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监所执法监督机制。 “要积极会同纪检、监察、督察、法制部门,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内部对监所执法监督的力度,将执法监督延伸到监管执法的各个环节,努力实现从事后监督到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罗锋说,“同时,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监所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工作的开展,及时向驻所检察室提供执法工作信息,对驻所检察室提出的纠正意见要及时纠正,并反馈结果。” 罗锋表示,接受社会各界的执法监督同样至关重要,这样能够增强看守所执法工作的透明度。“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监督员检查指导看守所的工作,并且召开在押人员家属座谈会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