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犯罪勿记入未成年人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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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0:51 南方都市报 |
2004广州两会之提案·建议 提案撷英 本报讯昨日,民革广州市委员会向广州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外紧内松的管理,不要把未成年人的一些轻微犯罪事实记入个人档案,并积极帮助他们消除自卑心理, 民革广州市委员会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广州市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外来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犯案率高。二是团伙犯罪人数多,部分团伙还带有黑社会性质,具有相对的稳固性和集体作案的特点。三是低龄罪犯多,未成年人犯罪年龄普遍在15到16岁之间,最小的仅有14岁。四是暴力性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抢劫、强奸、杀人、故意伤害四种暴力犯罪,等等。 针对以上特点,民革广州市委员会建议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外紧内松的管理方法。具体是不把未成年人的一些轻微犯罪事实记入个人档案,并积极帮助他们消除自卑心理,避免他们日后由于被社会歧视而产生逆反心理,再次误入歧途。由学校所在社区的居委会、派出所、部队、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联合组成校外辅导小组,针对失足未成年人开展对口的追踪帮教活动。此外,还应提升工读学校的办学层次、放宽学生就读的年龄限制、并增设女子工读学校。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严慧芳 李艳 綦伟 田霜月 实习生 高越 彭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