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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30万元 潘启华落马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4日10:52 南方都市报

  受贿30万元 潘启华落马

  为走私大鳄梁耀华保驾,被告当庭推翻亲笔供述

  本报讯(记者杨方 实习生农柳)曾把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拉下水的走私大鳄梁耀华系列案昨天又牵出一名高官: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原副局长潘启华因涉嫌替梁耀华说情疏通,使被查扣的走私货物顺利放行,从中收取梁耀华贿赂约30万元财物,昨天上午坐上了花都区法院的被告席。

  指控:为走私大鳄说情疏通

  潘启华今年40岁,清远市人,大专文化。案发前是花都区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梁耀华因犯走私罪于2002年12月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死刑后,潘启华的问题也浮出水面。

  据花都区检察院指控,1994年至1997年期间,潘启华在担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司机、秘书期间,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走私犯罪分子梁耀华(一审判死刑,现在正在二审中)的请托,向广州市海珠区公安分局的相关人员说情疏通,使海珠区公安分局对梁耀华的广州市新英豪发展有限公司被扣押的两柜涉嫌走私的货物予以放行。并受托帮助梁耀华解决其合资开办的汉堡酒家的消防问题,在此期间,潘启华先后分五次收受梁耀华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万元,港币10.5万元,“江诗丹顿”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12.95万元)。

  花都区检察院认为,潘启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潘启华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庭审:收名表不属受贿?

  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潘启华高喊冤枉,他承认自己收受了梁耀华的这些财物,但是不认为是受贿。

  公诉人当庭宣读了潘启华在侦查期间的亲笔认罪供述和梁耀华的证词证实,一次,梁耀华请潘启华到澳门葡京赌场赌博,梁耀华当场送给潘启华价值10万元港币的筹码,潘启华用这笔钱赢了10多万元港币揣进自己腰包;一次和梁耀华一起吃饭后,梁耀华用报纸包了5万元人民币给潘启华;1996年,潘启华结婚,梁耀华封了1万元的红包;昨天争议最大的是“江诗丹顿”手表,据梁耀华的证词称,一次他从香港回来请潘启华吃饭,在饭桌上潘启华见梁耀华的手表光彩夺目,拿下来试戴后爱不释手,梁耀华见潘启华对自己刚买的手表这么喜欢,就大方地把这块手表和潘启华手上戴的价值4000元的手表交换。据潘启华供称,1995年梁耀华的两柜货物因手续不齐全、涉嫌走私被海珠区公安分局扣押,潘启华亲自陪同梁耀华来到海珠区公安分局找有关负责人说情,最后被查扣的两柜涉嫌走私货物得以顺利放行。

  对于之前的几次亲笔认罪供述,潘启华昨天上午全部推翻。经过一上午的庭审,法官宣布此案择日宣判。

  新闻回放

  梁耀华走私案 涉及两百干部

  梁耀华特大走私集团案是广东省继查处湛江特大走私案后查处的又一起影响重大的案件。梁耀华一案共涉及党员干部近200人之多,司法机关先后依法惩处正在查处的主要涉案党员干部包括:清远市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肖石木,后任清远市公安局局长周伟煌,连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陈天慧,东莞边防分局局长黄少平、副局长王惠棠,大铲海关副关长黄德田,深圳市边防分局副参谋长高立强等30多人。该案还牵出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等人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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