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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我们要收进场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5日07:37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近日,国际唱片业协会发出的“索要MTV放映费”律师函在全国娱乐行业激起一场轩然大波,上海“钱柜”、“麒麟”、“好乐迪”等卡拉OK场所的老总日前在聚会上质疑收取放映费的合理性,他们针锋相对地提出:“如果唱片公司坚持索要放映费,我们也将联合索要进场费!”

  一曲要价10万太离谱

  对于唱片公司提出的每首MTV10万元的索赔数额,卡拉OK老总们表示实在难以接受。以每家场所一万首歌计算,整个上海卡拉OK行业就是50几个亿。由于卡拉OK行业征收的是20%高税收,相当于其他服务业的四倍,如果一首歌10万元的赔偿价成立,那行业势必会将增加的费用计入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不仅将大大加重消费者的负担,也会危及行业的生存和发展。

  我们要收进场费

  卡拉OK经营者们认为,市场是互动的,KTV行业为唱片公司新歌、新人的推广做出了贡献,如果没有KTV的推广,唱片不可能销售火爆。现在国际唱片业协会坚持要收取版权费的话,我们也有必要借鉴大超市、大卖场向供应商收取费用的做法,向各家唱片公司收取进场费和推广费。

  收费有理但标准难寻

  “唱片公司索要的并非词曲作者的著作权。唱片商因投资制作、拍摄歌曲而拥有的‘邻接权’,也属于著作权的概念。”虽然没有参与“律师函索赔事件”,但是作为唱片行业高层,上海中唱总经理周建潮坦言卡拉OK著作权方面存在“执行难”的问题。“经营性播放在目前没有法定的收费标准。”他说,这就给双方的工作带来了麻烦,哪怕是唱片公司要索赔,也找不到法律根据。

  目前,当事唱片公司对“进场费”的回答是,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口径。而当初授权发布赔偿律师函的律师事务所,对此事不予置评。文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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