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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普查管道燃气器具 液化气热水器使用8年应作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9:19 南方日报

  实用新闻

  本报讯(记者/黄影霞 通讯员/卢绍琨 鹿静娴)笔者昨日获悉,广州市从现在起开展管道气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具专项普查,该项工作将延续至7月下旬。

  目前,广州市共有59.19万户管道燃气用户,使用的气源有广州油制气、芳村代天然气、广钢焦炉气、番禺代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5种,5种气源使用的炉具不可通用。按规定,供气企业必须每年要对用户进行不少于2次的常规安全检查。而这次专门针对燃具使用的安全检查尚属首次,目的是为了消除燃气事故隐患,让市民安全使用好管道气。

  这次普查工作已由市政园林局统一布置,各管道燃气企业将派出检查人员对自己的管道气用户上门检查,宣传安全用气常识,协助纠正使用燃气具的不安全因素。

  据悉,人工煤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判废年限为8年,燃气灶具判废年限为8年。普查中如发现市民有使用燃气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将会提醒用户及时更换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如发现燃气器具出现泄漏,则马上停气,直到消除隐患为止。为保证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燃气管理部门要求检查人员上门检查时必须携带本单位的有效证件,并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对于给用户安装维修燃气具的单位,必须持有相关的资质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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