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豪宅大王”骗2亿信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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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9:22 广州日报大洋网 |
香港消息 有“豪宅大王”之称的建莱集团前主席秦锦钊等五人,串谋以虚假商业交易,向银行诈骗合共2878万美元(约2.22亿港元)的信用状贷款,被廉政公署拘控,前日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 钱锦钊,又名秦锦钊,46岁,建莱集团前主席;曾小兰,34岁,建莱前经理;周伟财,44岁,新华银行有限公司前副总经理;侯沛宜,又名侯沛明,53岁,新华银行前助理总经理;马健辉,45岁,新华银行前高级分行经理,同被裁定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成立。 法官将案件押后至本年4月8日宣判,并将被告暂时押还惩教署看管。 香港廉署曾接获举报,指秦涉嫌以贪污手法向银行取得信用状贷款,经调查后揭发有关串谋诈骗罪行。 控罪指被告于1998年11月1日至1999年4月30日期间,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新华银行、其股东及债权人,即不诚实地致使及准许建莱集团有限公司及建莱汽车有限公司向新华银行申请多张信用状;致使及准许伪造用作洽谈有关信用状的文件;致使及准许银行根据该等信用状,将款项支付予有关受益公司。(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