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也当“判官”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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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09:3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策划:李婉芬、李永强 撰文:记者 薛伟、王锋、储德武 通讯员 范练 日前,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消保委)进行改制,来自政府、企业界和普通消费者三方代表共44人组成消保委,即所谓“三三制”架构,其中15名普通消费者第一次进入了上海市消保委最高权力机构,代表消费者维权。上海消保委的改革,立即引起全国关注。 实力相对薄弱的消委会,其现行体制要不要改,怎么改?珠三角地区的不少消委会人士和消费者都认为,应当改革现行体制,使消委会发挥最大力量,保证其调查、监督、取证的公允和独立性。 改革篇 江门消费者也进消委会 记者昨天从江门市消委会获悉,江门消委会15名常委中,已有一名是消费者代表。 “往年,江门市消委会权力机构主要由政府官员构成,今年,则吸纳了消费者代表,另外还有人大代表,和政府代表一起,一同在消委会中作出决策。实践过程中,虽然消费者所占比例不高,却能发表不同意见,比较有利于开展维权。” 该负责人认为,消委会中普通消费者所占比例逐步扩大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但到底应该占多大比例才合适,目前还没有研究结果,要看上海的实践。 据深圳市人大代表、罗湖区消委会负责人杨剑昌介绍,今年1月,罗湖区消委会就实施了消委会改革方案,让罗湖区副区长、各局局长担任消委会委员,一旦消费者有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就可以找相应局的负责人,从运行两个多月来看,实际效果显著。 反响篇 消费者有了话事权,好! 消委会:维权会更有效 对于上海的“超前”举动,深圳市人大代表、罗湖区消委会负责人杨剑昌昨天认为,“三三制”有进步,但消费者进入维权机构,说话是否算数、是否有人听仍不容乐观。 江门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认为,上海的做法大大提高了消费者在消委会最高权力机构中所占的比例,增强了话事权。 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会长叶根松认为,上海做法的可取之处就在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力度更大些,对于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会更有效。 市民:维权更放心更方便 江门市民陈先生表示,“过去到过消委会投诉,虽然工作人员十分热情,但仍让人觉得不放心,害怕消委会不会认真处理。现在有了消费者在里面,消委会肯定会给老百姓说话,以后维权更方便了!” 商家:企业有代表不怕一边倒 在江门开店做生意的张女士则表示,上海此次消委会改革,同样吸纳了经营者组织和行业协会代表,这些代表也会为商家说话,她不担心“以后意见一边倒”。 揭弊篇 无权无人又无力,监督好难! 消委会处理纠纷缺乏约束力 深圳市消委会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委会在监督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和解决消费纠纷问题上没有权威性,只能参与协调工商、质检、卫生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行动,消委会自己对违法行为没有制约性。 消委会只是挂靠在工商局下的内设的一个机构,不具备权威性,也没有执法权。因此,在处理具体事务时,往往陷入“无权、无人、无力”的“三无”境地,这种尴尬地位使其无法充分履行法律规定的监督职能。 该人士指出,深圳市消委会只有25个事业人员编制,经费每年也只有数百万元,但处理的案件却多达数万件。 联合多部门办理纠纷效率低 由于缺乏经费和地位较低,消委会在调解消费者和商家纠纷时常常遭到白眼;一个问题需要几个部门解决时,如房地产合同、质量等纠纷,需要国土局、建设局、工商部门及消委会联合办理,但实际上谁说了算都不行。 有消委会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目前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广告很多,并不是打不掉,关键是怎么打。打假查伪劣产品的行动也不少,但为什么查不完打不尽呢?问题在于有的职能部门机构臃肿,效率低下,有的在处理问题时还互相推诿。 建议篇 消委会行使独立监督权 昨天,深圳市人大代表、罗湖区消委会负责人杨剑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委会应该脱离工商局,直属市区首脑管理,行使独立公允的调查监督维权机制。 借鉴港澳消委会工商局脱钩 针对消委会尴尬的处境,杨剑昌曾在今年2月份深圳市“两会”上建议,深圳可借鉴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消委会的做法,消委会直接向市区首脑负责。香港和澳门的消委会均实行这种体制,消委会的“主席”和“总干事”都是由特首任命,对其负责。 议案提出,消委会应从工商局的附属单位独立出来,与工商部门完全脱钩,重新进行人事定编。把消委会定为法定公务机构,行使独立的调查和监督的权力。 借鉴澳门设小额仲裁庭 由于小额消费者很少有人愿意花几十元钱去请律师打官司。因此杨剑昌建议,消委会可设立仲裁和消费者法庭,把保护消费者权益向准司法方向迈进。 杨剑昌说,目前有三种较先进的模式。一是学习澳门做法,在市区两级消委会设立小额仲裁庭。二是学习江苏连云港连云区的做法,在市区两级消委会设立消费权益法庭,对侵权案件进行调节判决。三是在市区两级消委会设立独立的消费争议仲裁中心。(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