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次公布70多亿元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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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0:12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3月26日电车主每年缴纳的养路费都用到了哪里?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首次公布了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的用途。该市路政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北京近71亿元的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的使用,有了明确“走向”。 该局负责全市的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征收,根据相关材料,这两项与交通相关的行政管理税费征收及资金使用情况分别如下:车辆购置税属于国税税种,由国家制定税率,现行税率为车辆市场销售价格的10%。2003年北京市共征收车辆购置税43.6亿元,全部上缴国库。 养路费为中央政府设立的基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收费标准,现行收费标准为每吨每月220元。北京市现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交市财政,纳入财政预算。2003年共征收养路费28.1亿元,其中10.9亿元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道路建设和作为高速公路建设资本金,17.2亿元用于北京市公路改建、扩建、新建和公路日常养护。 北京青年报今天为此刊文表示,政府理应向纳税人公布税收用途。文章说,有关部门公布北京市机动车购置税和养路费的用途去向。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因此可以看作政府转变行政作风、实现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 文章亦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公布更详尽的数字,虽然不一定在公共媒体上全面公开,也至少可以向同级人大做出汇报,以间接地告知公众。也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发布,以方便纳税人查询。文章说,知情权是公民的权利,公民可以主动存而不用,政府却必须尽到满足的义务。 文章说,向纳税人详尽披露税收用途,既是现代政府依法行政的义务,也是政府取信于民的有效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