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听证程序应当尽快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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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0:13 南方都市报 |
2004广州两会询问·提案·建议 两会声音 本报讯听证权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与辩护权、辩论权等同的一种权利。但因其程序规定散见于各法律法规,因此弊端种种。为此,广州市政协委员建议尽快制定完善、规范、统一的行政听政制度,避免听政做法各行其是。 市政协委员陈耕云在其提案中指出,由于我国有关听证程序的规定散见于各个法律法规之中,因此也容易产生诸多弊端。 建议广州尽快制定完善、规范、统一的行政听政制度,避免听政做法各行其是。要大力推动行政程序法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与发展听证程序。同时明确规定凡属于对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的制定,事前应当举行听政会的制度。 此外,召开听政会应认真选择能真正反映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代表参加,严格规范听证程序,注意倾听各方意见,注重对听证结果的处理。严格把握听证制度的内涵,避免听证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庸俗化做法,保证政府行政行为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罗斯丁肖海坤 严慧芳 严艳 田霜月 通讯员 金世明 王晓宁 朱玉尊 彭宇 张汝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