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评优须过行政许可法关 下月培训,6月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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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6日10:14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綦伟)昨日从广州市人事局获悉,下月,全市公务员将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培训,培训后的考试成绩将成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公务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据了解,《行政许可法》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人事局已将公务员行政许可法知识培训作为今年我市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市公务员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定于6月上旬进行。全市统一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要求公务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答卷。考试成绩将登记在《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