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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粮食作物种子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06:35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3月26日讯 记者朱剑红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日前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物价和农业主管部门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的管理,防止粮食作物种子价格大幅度上涨增加农民负担,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

  《通知》要求:各地价格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的监测,密切注意种子价格的变化,要积极组织当地种子经营单位摸清种源,搞好地区间的调剂,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种子经营单位搞好种子的运输和销售,确保种子数量充足、质量合格、供应不断档。各地农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立即着手研究制定防止粮食作物种子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的工作预案,要按照《价格法》和《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的规定,适时采取价格干预措施,务必使当地主要播种的享受政府补贴的水稻、小麦、大豆等粮食作物种子价格稳定在今年2月底的市场价格水平。对其他品种也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保持价格基本稳定。对当地主要播种的粮食作物种子,各地可实行限定批零环节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零售环节最高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

  《人民日报》 (2004年03月27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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