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交友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新疆实施雪莲限额采集制 较往年减三分之一(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11:4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27日电新疆从今年开始实施雪莲限额采集、交易制度,遏制非法采集雪莲的行为。自治区草原监理站站长张小鹏说,今年新疆将发放的采集许可证只允许采集70多万株雪莲,雪莲采集量将比往年减少三分之一。

  乌鲁木齐市草原监理所今年年初发布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雪莲收购、加工和经营;各经销点也不得销售无“草原监理”标识的雪莲产品。自治区草原监理站还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始对市场上没有雪莲产品专营许可证而出售雪莲制品的商家进行查处,并没收无“草原监理”标识的雪莲。

  新疆草原监理部门已制定相应措施,规范雪莲、麻黄草等野生药材采集证、收购证和专营许可证的发放,并实施雪莲产品的专营许可证制度,从而避免乱开证件、无序采集和乱采滥挖等现象。

  雪莲主要生长于天山和阿尔泰山的雪线附近,被国家列为二级濒危植物。近10年来,由于雪线上升,适宜雪莲生存的环境不断缩小,目前在海拔3000米的雪线以下已难以看到雪莲。同时,由于雪莲在制药、保健品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雪莲遭到乱采滥挖,资源量逐年减少。有资料显示,1988年新疆雪莲的资源总量还有2830多万株,而现在采集量仅为300万株。

  据新疆草原监理部门介绍,目前新疆有100多个大小厂家正在收购、加工雪莲,市场上的雪莲日益饱和,简易包装的散株雪莲以5至1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最廉价的雪莲产品每株仅相当于一棵大白菜的价格。(陈敏赵春晖)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