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在宪法的人权原则指导下起草《人权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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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7日12:5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六日电(记者孙自法)中国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司法人权研究室主任冯建仓研究员二十六日说,建议中国在宪法中的人权原则指导下,起草《人权法》,推动人权法律体系形成一个以法律、法规、规章等为基本内容的多层次结构。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二十六日在此间举行“学习贯彻宪法与人权发展研讨会”,冯建仓在会上发言时作上述表示。他说,人权入宪后,可以预见,中国与人权保障有关的法律会愈来愈完善,一个以人权保障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将会建立起来。“当然,这是不断渐进的过程,在宪法中的人权原则指导下,建议起草《人权法》。” 冯建仓称,人权入宪意义重大而深远,是中国保护人权方面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件大事。他将人权入宪对中国的意义归纳为三个方面: 一是为建立健全中国人权保障法律体系打下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的“母法”。人权入宪,必然带动中国整个人权保障法律体系的改革、发展、充实与完善;必然进一步带动有关人权保障方面法律的调整和修订;必然促进人权保障方面新法律的草拟和出台。 二是有利于“以人为本”精神在社会生活各方面的溶合与渗透。人权入宪不仅带动人权立法,而且必然带动司法、行政及社会生活其他方面的变革与发展,使人本精神深入人心,并由此带动整个社会风尚的变革,促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进一步发展。 三是有利于人权学及相关学科的繁荣与发展。人权入宪后,“人权”一词将由一个政治概念转变为法律概念,人权学科作为社会科学的组成部分,必然会蓬勃发展,并会渗透、溶合到其他学科领域,反馈作用于社会生活,解决现实问题,也会使人权观念在中国得到一次前所未有的普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