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银行职员挪用130万被判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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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8日00:28 重庆商报 |
新华网消息在不到2年的时间内,身为银行职员的赵爱龙疯狂作案14次,偷支挪用储户存款130.1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赵爱龙被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 山丹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赵爱龙在农行山丹县支行东街储蓄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采取将存款不入账和自制取款凭条下账不下折的手段,偷支挪用公款130.1万元,破案后追回赃款4万元,至今仍有115.1万元未能归还。(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