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加强立法促进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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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8日05:3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本报讯】(记者吴涛)“‘建设绿色家园,倡导生态文明’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作为法律界人士,我们强烈呼吁深圳应充分利用我们的特区立法权,结合深圳实际加强立法工作,为我们的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市律师协会会长徐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徐建认为,深圳应将环境和生态资源保护纳入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中,在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共建我们的永久家园。他表示,目前一些环保工作比较成熟的国家,为保护环境而进行的“公益诉讼”也相对发达,作为法律界人士,我市2500名律师愿与全体市民一道,共同投入到“建设绿色家园,倡导生态文明”的活动中。 对此,深圳大学法学院法律系主任黎军副教授也颇有同感。她认为,我们现行的法律法规在环保方面比较偏重于事后的“防治”,对环境尤其是生态资源的立法“保护”力度还不够,这是今后立法中应着力解决的问题。 作者:记者吴涛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