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差生”遭遇“春季分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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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00:0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独家采写记者 倪锋 实习生 李一超 初三的学生还没有毕业,就被提前送到职业学校“深造”。“为什么我的孩子要享受这样的‘待遇’?”近日,盐城市滨海县大套中学一位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了滨海县一些初级中学推行所谓的“春季分流”方案,让他们的孩子过早地结束了九年制义务教育。为了弄清事情真相,昨天,记者专程赶至滨海进行调查采访。 学生和家长:学校这样太不公平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滨海县大套中学。趁学生吃饭的间隙,记者向该校一位学生打听此事,“我们这儿初三就是这样的,成绩不太好的都被老师建议去职校学习”,这位学生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我们初三快班也有几位学生被分流到职校去了,这只怪他们学习成绩不好。”通过另外一位初三学生,记者了解到,已经有一部分学生被送到滨海县电子中等专业学校学习。记者随后来到电子中等专业学校,辗转找到大套中学一位被分流过来的学生。这位同学告诉记者,学校在初二时就按成绩对他们分了快慢班,她被分到了慢班(学生成绩相对较差的班级),今年开学不久,学校就对慢班的学生进行动员,让他们到该县一些职业中学去读书。由于成绩的原因,该班的大半同学都被提前送到这些职业中学去读书了。这位学生对此举有点不理解,“其实我们也想参加普通中学的升学考试,但就因为我们成绩相对差点,学校就剥夺了我们的权利,这太不公平了。”她说,他们班级有的同学成绩并不是很差,用半年的时间好好补补,考个普通高中应该还是有把握的。 在该校的校门口,记者碰巧遇到一位给小孩送衣服的学生家长。谈及此事,这位家长也是一脸的无奈,因为他家的小孩也是被分流到该校的。这位学生家长认为“春季分流”这一方法欠妥。他说,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规定,学生享有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但是现在学校推行这种“春季分流”的措施,显然与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有违背之处。这位学生家长还向记者道出了一些人情面上的事情,“你想想,我们家的孩子和别人家的孩子一起读书,现在人家的孩子还在学校读书,而我们家的孩子却早早地被学校劝说到职业中学去学习了,这不是说我们的孩子没有出息吗?”他说,孩子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大人脸上也无光。 学校有说法:根据县教育局规定分流 为了弄清楚“春季分流”的原委,记者又来到大套中学。滨海大套中学负责全面工作的仇道同校长告诉记者,今年2月份,滨海县教育局召开了一个关于学生“春季分流”的会议。该校根据会议精神,组织了一批学生到滨海县电子中等专业等学校参观,到目前为止,该校已经有100多名学生到这些中专学校读书了。对于记者提到的九年制义务教育问题,仇校长解释:“这些学生到中专学校去,还会继续接受文化课的教育,还会把他们剩下的初中课程读完,到时回来参加中考,成绩合格后,我们照样发初中毕业证书。”“去读中专的都是一些什么样的学生?”“当然了,这些学生的成绩都是比较差的,也不太遵守纪律,学校才把他们送过去的。”仇校长强调,学校征求了学生及其家长的意见,不是强迫他们去的。“现在这些学生还是属于你们学校的吗?”“当然是。” 当记者采访滨海县电子中等专业学校杨校长时,杨校长说:“根据县教育局规定,也为了转移滨海县劳动力,各校才有‘春季分流’这样的决定。‘春季分流’的目的是让成绩一般、家庭困难、基础薄弱的学生能提前就业。到目前为止,学校已完成了‘分流’指标的80%。”杨校长还告诉记者,“这些学生在我们学校学习两年,还有一年的实习期,毕业后我们发给毕业证书,并帮助推荐工作。”“那些学生还回去参加中考吗?”“不参加中考了,到时直接回去拿毕业证书。”记者问该校有没有拿到该县教育局关于学生分流的文件,杨校长称,参加“春季分流”会议的陈校长不在学校,文件应该在他那里。 教育部门:将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 滨海县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称,今年2月初该局确实召开过一次有关学生“春季分流”的会议,并已经对相关学校进行了落实,现在每个中专院校大概已完成了80%左右的学生“分流”任务。 记者在该局楼下的一个文印室里发现了一份“滨海县职业教育2004年招生计划”。这份计划中的第二大项就是“指标分配”:县现代教育中心招生1500人,滨海县电子中等专业学校招生1000人,劳动技工学校招生200人,刘国钧分校招生200人,商业学校招生200人,机电学校招生200人,纺织学校招生200人。记者在那份“计划”上的第三大项“保障措施”第一条中看到:“继续推进和完善初三分流方案,确保年招生计划的完成。”由于教育局主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正在开会,记者未能了解到此项工作更为具体的细节。 昨天下午,记者向江苏省教育厅基教处反映了发生在滨海的“春季分流”事件,该处的一位同志说,他们会调查了解此事。 专家:严重违反国家教育政策 记者就此事是否符合法规和社会实际采访了盐城工学院社会科学部徐报喜主任。徐主任说:初级中学将未毕业的学生“分流”是错误的。即使是成绩差一点的学生,同样有和其他学生一样参加中考的权利。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每一个学生的权利。教育局的这种做法变相地剥夺了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只有在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前提下,并征得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同意,才能将一些学生送到技校等中专院校去读书。 盐城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育界人士告诉记者,他也听说过“春季分流”的事情。所谓“春季分流”,就是学校将本校的初三学生按成绩进行划分,将平时成绩在中等以下的、学校认为中考无望的学生推荐到该县一些职业中等学校去进行学习。他认为,这种做法严重地违反了国家的教育政策,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及早停止这种做法。 《江南时报》 (2004年03月27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