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谢绝加入“联合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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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01:29 京华时报 |
作者: 杨文学来源: 本报讯(记者杨文学)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各级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务必时刻注意维护行政审判的中立性和独立性,遇有当地要求与有关部门“合署办公”、“联合执法”等现象,要积极向有关方面做好说服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不尽如人意,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还存在较大的阻力。各级法院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定期专题汇报、采取行政诉讼执法检查等方式,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同时,要依法排除各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非法干预行政审判工作的现象,杜绝“官官相护”,认真清除妨碍行政案件受理和审判的各种“土政策”,优化司法环境,确保司法公正。 通知强调,务必时刻注意维护行政审判的中立性和独立性,遇有当地要求与有关部门“合署办公”、“联合执法”等现象,要积极向有关方面做好说服工作。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法院要切实加强行政审判法官队伍建设,按照法律规定配齐行政审判人员,尽快消除当前存在的“一人庭”、“二人庭”等不能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组织机构不健全的现象。各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和审判长的配备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行政审判庭庭长要进入审判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