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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见“慎交网友”写入行为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05:11 人民网-江南时报

  山东 陈光

  经教育部修订后的《中小学生守则》及《行为规范》将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人们对比旧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发现,第36条“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是此次新增加的内容。(据3月26日新华社报道)网络普及程度虽然呈现飞速

  猛进的趋势,但相对于更为广阔的需求人群,网络还是个新兴的事物。特别是对于中小学生来说,他们还没有尽情感受互联网络这一现代高科技成果的便利快捷之前,没来由地一再告诫他们“慎交网友”,无异于“网上交友都是老虎”的谎言,对中小学生最终的影响与“小和尚下山”没什么两样。可见,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加强积极引导,减少消极防范,在充分的监护下让中小学生认识到网络的真面目,要比单纯的说教管用得多。

  但是,将“慎交网友”写入行为规范,希望通过青少年的自律来增强自我防范能力,过于宣传这一做法的积极意义,还容易抹杀相关部门应担的职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未成年人上网有着详细的阐述,为学生规定上网目标,正确引导学生上网,注重用校园网吸引学生,家长与教师也在网上与学生“交友”,这些都是教育部门和学生家长应尽的职责,同时还符合“堵不如疏”的科学管理思路,断不可因为在行为规范里规定了“慎交网友”,而对中小学生上网放任自流!

  《江南时报》 (2004年03月29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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