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禁止滥办酒席 下属办酒处分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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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09:54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一段时期以来,遵义县城乡大操大办和滥办酒席之风愈演愈烈。3月27日,记者从遵义县委获悉,该县出台了禁止党政干部、职工大操大办和滥办酒席的规定,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该规定适用于遵义县的党政机关、人大机关、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国有)事业单位、驻县单位的国家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招聘人员。 规定中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或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操办乔迁、开业、生日、升学、升迁、当兵、满月、竖碑等酒席。违者,是党员干部的,按党纪规定处理;非党员干部给予行政处分;是招聘人员的,责令单位负责人予以辞退处理。 该规定同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领导对本地、本部门禁止大操大办和滥办酒席负总责。凡单位人员违反规定发生一起,给予单位领导谈话诫勉;一年内发生2次及2次以上的,给予单位党政领导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直至降级、撤职处理。 该规定明文邀请新闻媒体、广大干部群众加强监督,及时举报。该县廉政办举报电话:0852—7222175,7228787,7222120。 3月27日,记者就该县禁止大操大办和滥办酒席的规定走访了部分干部职工。一位干部说,每年高考一结束,就有吃不完的升学酒;征兵一结束,就有走不完的当兵酒,还有碍于人情面子无法推掉的结婚酒。哪怕当月工资送完了,还得设法凑钱“绷面子”。现在有了这个规定,“人情债”轻松了! (黄仁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