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学条件参差不齐 教师素质有待提高--城郊结合部民办学校观察(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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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29日09:59 贵州日报 | ||
这所创办于两年前的流动人口民办学校设有学前班,小学部和初中部,经过两年的发展,如今已发展到拥有21名教师、15个教学班、700余学生的规模。记者看到,虽然学校环境简陋,但学校有电教中心,电脑机房和学生心理辅导室,并开设了微机、英语、书法等特长教学内容。 学校眼下的规模并没有给学校的创办者李连考带来喜悦,相反,说起学校的未来,他显得忧心忡忡。据了解,“宏宇学校”创办到今天,依然还是一所没有户口的“黑学校”。虽多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学许可证,可一直迟迟得不到批准,这也成为李连考心中挥之不去的一块心病。 同样,离“宏宇学校”不远的“大庆小学”,其创办者心里也丝毫不轻松,虽然学校拥有办学许可证,但生源连续下降却成了影响该校发展的一大难题。据悉,这所早在1997年就开始创办的流动人口小学目前遇到了生源之忧:最多的时候,这家学校的学生达到400多人,后来,随着周围流动人口学校的增多,前来就读学生开始减少。上学期还有278人,而这个学期减到268人。从目前的情况判断,学生人数还有继续减少的趋势。 “宏宇学校”和“大庆学校”只是目前贵阳市民办学校的一个缩影。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各地的农村人口涌入贵阳市务工并在此安家落户。流动人口进城后,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城市的公办学校不能接纳大量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学,因此,流动人口的子女入学就成为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在此条件下,使得社会力量办学这一新兴事物应运而生,一大批民办小学也纷纷在贵阳市的城郊结合部兴办起来,逐步壮大的民办小学已成为实施基础教育的有力补充。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近年来,贵阳市民办教育发展迅速,据2002年的统计数据表明,当年贵阳市普通中小学在校生总数为454856人,其中民办普通中小学在校生人数达63718人,占14%左右。目前,在贵阳市云岩、南明两城区,各类民办小学的数量已超过100所。仅在南明区,已批准的民办小学有56所,在校生25512人,在民办小学从业的教师人数1200名。 社会力量办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公办学校压力,但其毕竟有一定的局限性,存在办学条件差,教师素质普遍不高,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加上由于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不一样,致使教学效果差异也相当大,使流动人口子女的学习受到很大的影响。民办学校办学的差异,直接影响了学校的教育质量,同时也制约了民办学校的发展。 民革贵州省委曾对贵阳市南明区社会力量办学情况进行了调研,希望能通过解剖该区情况,对我省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找到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调研结果表明,南明区的社会办学力量主要集中在望城坡、彭家湾、五里关、二戈寨、八公里等一带流动人口密集地区。社会办学主要集中这样一些问题:一、办学者多为外来人员,素质偏低,大部分无合格学历,对教育、教学的规律尚不了解,有部分举办者以盈利为目的;二、教师流动性大,具有合格学历和教学实践经历的比较少;三、办学条件简陋,活动场地少,教室窄小,采光、通风差,厕所小、脏,极个别学校还存在危房隐患;四、学生流动性大,知识缺陷多;五、由于收费偏低,加上有些学校为争生源,采取不正当手段,压价收费,改善办学条件有一定难度。 为此,民革贵州省委建议各级教育部门加大对民办学校校长、教师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培训力度,以提高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并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减少民办学校之间的不正当竞争,以减轻流动人口解决子女入学的经济负担,全面完成“普九”任务。近年来,贵阳市通过加强对民办学校审批关和对民办学校进行新一轮的督导检查等措施,对市内的民办学校进行集中整治,规范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使全市民办学校状况发生了新的转机,形成了公、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 虽然如此,记者发现目前贵阳市的民办学校现状仍不容乐观。通过走访望城坡、彭家湾、大营坡、二戈寨等一些民办学校集中的地方,记者发现,教学设施简陋,教育质量、教师素质差等过去存在的一些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大部分民办学校是用简易民房建成,教室狭小,桌椅破旧不堪,往往是几十个学生拥挤在一起上课,学校内“脏、乱、差”现象突出,安全隐患大,极少学校有专门的学生活动场所,就是在规模较大的“宏宇学校”,学生的课间活动也只能安排在房顶进行。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社会力量办学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是,“黑学校”的数目不断增多。南明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加大了对非法学校打击力度,但目前贵阳市两城区的“黑学校”数量还为数不少。原因在于教育行政部门对“黑学校”的处罚没有强制措施,对无证办学的学校只能依照有关教育法规进行处罚,要真正取缔一家非法学校,得召开听证会并向法院申请执行。据悉,教育行政部门对无证办学的处罚只局限为:确定为非法办学后,予以警告,再下达行政处罚通知书,限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撤消学校,退还所收取的学生费用,即使在办学过程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经多次整改无效的民办学校,最终也只能吊销其办学许可证,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取缔。 作者:黄诚克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