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要离婚,妻子揭老底 夫妻反目扯出一桩替考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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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07:1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南阳讯记者最近在镇平县采访时了解到一件稀罕事:该县一对夫妻闹离婚,竟扯出了1997年的一桩成人高招替考案,丈夫为此受到了处理。 记者日前在镇平县城关镇找到了“反目”而尚未离婚的夫妻两人。今年28岁的女方刘某,毕业于南阳卫校,现在镇平县城一机关工作。2002年经人介绍,她认识了谭某。谭某当时在镇平县张林乡初中教书。刘某说看上谭某,一他是大专文化,二他是个教师,比较般配。2002年5月1日,两人举行了婚礼。婚后,谭某调到了镇平县城郊乡第三初级中学教书,两人恩恩爱爱,无话不谈。 2002年6月的一天,丈夫在和一个朋友喝酒时无意中说出了自己考学是让别人替考的。后来,在刘某的追问下,谭某说出了藏在心中的秘密:1995年他在镇平县教师进修学校读书,1997年5月报考全国成人高招统一考试。考试时是他舅舅找了一个学生替考的。 知道丈夫的秘密后,刘某虽然心里有想法,但已经结婚了,根本没想去揭发他的替考之事。然而,2003年8月,刘某因患乙肝住院治疗。8月13日,始终没到医院看过她的谭某将一张法院开具的离婚传票扔到了刘某的病床上。离婚理由是“婚前不了解,婚后感情不和”。刘某认为谭某是嫌弃她患了乙肝,想抛弃她! 8月20日,当刘某回家拿自己身份证时却发现谭某已将家门换了锁。气极的刘某下了“我要揭发他”的决心。随后,刘某来到镇平县教育局、镇平县信访办等单位,举报了谭某1997年成人高招全国统一考试中找人替考事件。 经过一系列字迹鉴定等工作,镇平县检察院技术科于2003年11月26日作出了鉴定结论:1997年成人高招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谭某的历史、数学、地理、政治、语文等五份试卷不是谭某本人书写。 鉴于谭某是镇平县教师,镇平县教育局于2004年1月6日下发文件,对谭某所犯错误进行了处理:责令谭某写出书面检查;根据省教育厅、毕业院校(南阳师院)的批示精神,取消大专学历,收回毕业证;取消其中学教师资格;给予该同志行政警告处分。 据镇平县城郊乡教办室主任张建国讲,接到镇平县教育局文件时,谭某还在城郊乡第三初级中学教书,他担任初中二年级的语文课,还是班主任。他的教学成绩比较好,学校领导和学生都比较满意。但是,他的错误是严重的。他们已于2月18日将他调到了城郊乡牛王庙小学。 记者日前在镇平县城郊乡教办室见到了谭某。 谭某委屈地说,找人替考是学生时代的事。他现在已经是教师了,教育局怎么可以追究处理他学生时代犯的错呢?给予他的行政警告处分,将意味着他一年内不准评先、不准晋级。再说了,他虽然是找人替的考,但在南阳师专(南阳师院的前身)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三年,每门课程成绩都是合格。毕业之后,他的教学成绩也不错,并多次得到了乡里、学校的表彰,怎么就取消了他初中教师资格? 谭某说着,从大提包里拿出了被乡政府和学校评为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的三个荣誉证书。 (记者 郭启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