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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因非法收容被宣告死亡 父母依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07:1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申请国家赔偿24万

  西安消息西安市精神病人付良君被收容失踪4年后,由法院依特别程序宣告其死亡,付良君父母依此向西安市碑林区公安分局提出的赔偿申请,于3月26日被拒绝受理。昨日,付良君父母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之诉,并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被告支付1元的精神赔偿费,此案已被受理。据悉,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昨天下午,付良君父母王化文、刘俊棉夫妇向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新城收容救助中心及渭南市收容站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三被告对其子付良君的收容行为违法,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同时要求三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24.28万元和1元钱的精神赔偿损失费。

  王化文夫妇认为,付良君属西安市常住户口,有身份证、户口本,有残疾证(属精神残疾三级)。1998年10月18日西安市兴庆公园派出所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将其违法送往东六路收容站和渭南收容站强行收容,行为违法;而东六路收容站和渭南收容站明知付良君不属于收容对象,将其非法收容,且渭南收容站明知付良君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负责任地将其“释放”。三被告的违法行政行为最终导致付良君失踪并被宣告死亡,对此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同时,近5年来为寻找儿子,夫妇二人的身心受到极大摧残和折磨,身体每况愈下。故要求三被告支付精神损失费1元。

  付良君被违法收容失踪后,法院对其宣告死亡,王化文夫妇据此对相关行政部门提出了国家赔偿。Y(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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