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 将督促学校垫付医疗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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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0:13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本报昨日报道凯里市特普超小学三年级学生颜某被垮塌危墙砸伤一事后,引起不少读者的关注。29日,一些市民带着孩子到418医院看望颜某,并为他捐款。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学校仍未垫付分文医疗费。 据颜某的父母介绍,至29日已花去了近两千元的医疗费,都是从亲友那里借来的,现在已无处可借了。由于得不到有效的治疗,颜某目前仍无法进食。 对于学生医疗费的支付问题,学校方面态度仍然不明朗。校方致电给记者时称,虽然此事故他们有一定责任,但学校没有钱,目前无法垫付颜某的医疗费。 昨日,黔东南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的同志告诉记者,虽然黔东南州还没有出台相关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但根据教育部2002年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对这起事故是有责任的,他们将督促学校垫付医疗费。 凯里市一位法律工作者告诉记者,除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还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由此造成学生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同时,他表示,愿意为颜某提供法律帮助。 (罗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