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一市民官司败诉 向律师索赔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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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0:16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日前,都匀市民胡延俊以官司败诉为由,将代理律师推上被告席,要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各项损失6.3万多元。3月29日上午,都匀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本案中,贵州外运黔南公司职工、原告胡延俊诉称,2002年10月24日,他与某律师事务所钟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钟为胡与贵州外运黔南公司发生的劳动仲裁争议纠纷案作代理人。由于钟在办案过程中失职,造成胡与所在单位劳动仲裁争议纠纷案的法律时效过期,致使黔南州劳动仲裁委不受理,一、二审均因时效期已过而败诉。胡延俊认为,该律师事务所及钟律师应承担一切责任,即赔偿他13年内退费及社会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各项费用共计6.316万元。 29日的庭审中,被告贵州某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辩称,原告的诉求没有事实依据,请法院依法驳回。 当日,鉴于原被告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文隽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