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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农民多种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0:36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宁波日报讯(记者胡菁通讯员王伟霞)市农业局日前发文,对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进行细化。

  今年市财政安排50万元专项资金,对种粮大户使用优质高产良种进行补贴。具体补贴对象为土地承包面积100亩以上,且全年累计水稻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补贴标准为每亩水稻20元。由县级农业部门对补贴对象及粮食种植面积进行核实,于9月10日前上报,经审核后一次性下拨补贴款。专项安排50万元,用于抛秧盘补贴。新购秧盘每张补贴0.12元,由县级农技推广部门统一采购。

  我市今年拨专款50万元,在各县(市)区自愿申请基础上,建立15个高产示范方,其中早稻5个,中晚稻10个。对经考核达到要求的水稻高产示范方每方补贴2万元;并实施一批单项性试验示范方,每方也给予一定的补贴。根据专家验收结果评定高产示范方一二三等奖若干个,分别奖励1.5万元、1万元和0.5万元;对优质高产攻关田,奖励2000元至5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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