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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换社保”新机制7月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3:52 海峡网-厦门晚报

  今后用地单位申请征地前,必须先将不低于总额50%的征地补偿资金存入专户

  本报讯市国土房产局负责人昨日透露,酝酿已久的“土地换社保”政策已经成熟,这项我市征地拆迁新机制有望于今年7月正式出台。为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落实到位,我市将给征地补偿金设立专户。

  据了解,我市非常重视“用土地换社保”政策的制定,目前,整个方案已基本形成,正在征求村民组织和村民的意见,大体在4月份逐步推进。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林小龙说,目前,尚存在的最主要问题是资金问题,浙江省的做法是政府出一点、集体出一点,被征地的农民出一点的做法。但是,如果农民承受不起,全部靠财政支付不行,所以我市正在研究资金筹集的问题,成熟后争取在7月份推出。

  林小龙认为,只有加强资金监管,才能确保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落实到位。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征地补偿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精神,我市的市区两级国土房产主管部门将设立征地资金专户,要求用地单位在申请征地前,必须预先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将不低于总额50%的征地补偿资金存入专户并出具银行的存款证明。片地补偿费用必须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对土地补偿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健全村财镇审、村务公开制度,确保村民利益不受侵害。严格执行《厦门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办法》,要求建设用地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时,必须提供办理存款业务的银行机构出具的与拆迁量相当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及监管协议书,以确保拆迁补偿资金的足额到位和使用安全。

  (卢士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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