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推出九项措施调动农民积极性增加粮食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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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21:33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日电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中国国务院决定采取九项措施,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一、尽快把已确定的支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中央已决定今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有关部门要尽快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金融机构要落实扩大农户小额贷款等支持农业生产措施。 二、严格保护耕地,努力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严肃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坚持纠正违规擅自设立开发区和扩大开发区面积的现象,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植树。 三、加大粮食主产区减免农业税的力度。今年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先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内蒙古、辽宁等十一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三个百分点;其他地区降低农业税税率一个百分点。沿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 四、扩大良种补贴试点范围和规模。种植品种的选择要尊重农民意愿。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传统水稻产区,也要在地方财政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稻良种补贴。 五、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认真落实国家对化肥生产的扶持政策,真正让利给农民。 六、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制度。从今年新粮上市起,进一步放开粮食收购价格,由取得经营资格的企业随行就市收购。 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推广优质、高产粮食品种,进一步提高统一供种率和良种覆盖率。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农村第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 八、抓好春耕和田间管理。各级政府要做好服务工作,帮助农民抓好冬小麦等越冬作物的田间管理,争取今年夏粮有个好收成。 九、启动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选择一部分有基础、有潜力的粮食大县和国有农场,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国家优质专用粮食基地。 据此间媒体报道,国务院于三月二十三日召开了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并作了上述部署。 相关专题:中央一号文件重视解决“三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