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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售剧毒鼠药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2:00 重庆商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常宇 通讯员 李涛)25日,江北区法院对售卖氟乙酰胺制剂的垫江农妇王秀英作出了3年有期徒刑的判决。

  去年11月25日上午,垫江农妇王秀英在江北和平医院附近以2元一瓶的价格向路人兜售老鼠药。江北区农技站工作人员颜某路过,发现王秀英卖的氟乙酰胺制剂是国家明文禁止销售的剧毒化学品,于是将王扭送至公安机关。王某供述称,她的18瓶(重140余克)老鼠药(氟乙酰胺制剂)是从他人手中买来的,她不知道自己卖的是禁止销售的剧毒化学品。

  法院审理认为,王秀英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鉴于被告手中的危险物质尚未流入社会,且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据相关法律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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