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义务教育不收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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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3:33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江西省义务教育今年起将实行不收学费制,但可适当收取杂费和代收课本费。此外,高校收费将继续保持稳定,不再出台新的收费项目。 今年秋季起,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将全面推行“一费制”。江西省政府将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等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制订符合当地实际的“一费制”收费标准,并可以公布接受监督。此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和“共建费”,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向学校、教师和学生强行征订报刊,不得强制教师、学生捐款。 (皓琳) 《华东新闻》 (2004年03月3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