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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现场”测试伤害儿童身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3:45 中国青年报

  梁发芾

  中央电视台《东方儿童》栏目在平安教育的一组节目里,测试儿童独自在家,有人敲门时儿童的反应。电视台两个记者装作陌生人前去敲门。第一个孩子坚决不开门;第二个孩子开了门,测试者进了门,一直到孩子父母的卧室,到处搜寻,然后跟孩子说,他们是小偷,逼孩子拿出钱来;第三个是孩子母亲先伪造了一个失窃的现场,让孩子进门,然后电视台记者装作收电费的跟进。面对家里被窃“现场”,孩子嚎啕大哭;第四个孩子同样面对失窃的假现场,吓得从楼上疯狂奔下,几近疯傻。

  虽然节目做得有声有色,旁边还有专家点评,对于儿童安全教育来说确实很有帮助。但是,从节目的设计和操作来说,这种方式和手段,是存在伦理问题的。

  上述测试,实质上基本属于心理实验范畴。在心理学研究中,让人作为实验测试对象的伦理问题,一直困扰着研究人员。让一个人作为被研究和观察的对象,存在两方面的伦理困境。一是必然会存在知情同意的问题。如果告知被测试者实验、测试的内容,那么按照“霍桑效果”(即当人们知道自己被人观察时将改变行为倾向),人们的反应将会不真实,得不到真实的实验结果;而如果不告知实验的内容,就必然会存在被测试者被欺骗、不知情的问题。而不知情的测试,就是对被测试者权利的侵犯。二是测试的内容很有可能给被测试者心理上造成伤害。在不知情、未经同意的场合下,做有害于被测试者的实验,应该十分谨慎。

  而当被测试对象是儿童的时候,这种测试的伦理问题就更加突出。因为儿童心理尚未发育成熟,面对这种测试的时候,受到的影响更是难以估计的。从节目的内容看,测试当时给孩子造成极大的惊吓。第一个孩子虽然没有开门,但事后说当时十分害怕;第二个孩子虽然被逼拿出了钱,但事后也说当时非常害怕,想哭。至于第三第四两个孩子,失声哭喊,显然也受到极度惊吓。人们也许还记得连云港市某信用合作联社1999年的一次防抢劫演习。那次演习就是为了测试和锻炼职工在突发事件面前的应变能力,在一个营业部的两位女营业员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和大声吼吓,虽然紧急报警,但其中一位还是惊吓紧张过度,患上精神障碍症,不能工作,被辞退。成年人受到惊吓,尚且精神崩溃。那些十岁左右的孩子,面对入室索要钱物的不速之客时,他们将会面对怎样的心理压力,不知这些测试者可有考虑?

  用孩子的现身说法,给电视机前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也许效果是好的,但是需要注意方式。至少这种方法对被测试者不公平。你不能把某个孩子当成教育别人的工具,不去考虑对他们的心理的影响。虽然,从节目的安排可以看出,他们的测试得到孩子监护人的同意;但是,免于恐惧和惊吓是孩子天赋的权利,即使其父母等监护人事先同意,这种权利也不可让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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