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庭长”孔令智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5:06 大众网-大众日报 |
人物档案:孔令智,男,山东青州人,1971年出生,1996年毕业于烟台大学,同年任职于文登市人民法院,2002年任文登市法院宋村法庭副庭长,同年被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 3月4日,风雪交加。 一大清早,孔令智就骑上摩托车,冒雪赶往宋村的邵老汉家,上门去送赡养费。 邵老汉起诉的是自己的女儿。孔令智接手审理的时候,没有一判了之。他觉得只有使父女和好,邵老汉的晚年才有保障,所以前前后后跑了十几趟,事情得到圆满解决。邵老汉拿到带着小孔体温的900元赡养费时,感动地哭了。 在宋村镇,几乎人人都认识孔令智这位“摩托庭长”。刚到宋村法庭时,为普法,他每天都骑着摩托车走村串户,最忙时三个月跑了近万公里。 在乡村做法官,整天跟农民打交道,受理的民事案件也都琐碎细小。但孔令智却对每件事都看得很重,因为他知道,街坊邻居闹纠纷,不到万不得已不打官司,处理不当就会成为仇人。 2002年4月,宋村法庭受理了一起因农村妇女骂街引起的名誉侵权案。在庭审中,孔令智讲法律,讲公德,解开了原、被告心中的疙瘩。被告当庭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300元。此案结果一出,在当地群众中引起不小的震动:“没想到现在骂人也犯法,还得赔钱!”从此辖区内打架、骂街的现象极少发生了。 2003年,孔令智受理一起房屋流水纠纷案,原告杨某和被告时某都是经营饭店的个体老板,因流水原因发生纠纷,村里、司法所都调解不成,最后闹到法庭,孔令智先后5次调查取证,依法明断。杨某与时某都说:孔法官判的案子公平,我们服气。 自独立审案以来,孔令智共审结各类案件600余起,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每年当庭宣判率达到90%以上。 本报记者 霍丽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