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式恢复正常畜牧业生产和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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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5:2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昨日,记者从常州国检局获悉,根据有关规定,鉴于目前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被扑灭,疫区封锁解除,日前,国家商务部、农业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出公告:恢复来源于广西、上海、浙江、广东、湖南、安徽、新疆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解除封锁疫区所在县的禽类及其产品的出口。检验检疫机构自即日起恢复上述地区出口禽类及产品的报检;海关自即日起恢复接受上述地区禽类及其产品的申报,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出境货物通知单》办理通关手续;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出口贸易的需求恢复发放来源于广西、上海、浙江、广东、湖南、安徽、新疆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解除封锁疫区所在县的活鸡、鸡肉产品出口许可证。 通讯员王旭东 夏敏 《江南时报》 (2004年03月31日 第八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