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厅 2004年粮食风险基金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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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07:31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根据全国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定,今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40%、约4.8亿元,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为了保证将粮食直补资金真正落实到种粮农民手中,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现提出2004年粮食直补实施办法: 1.补贴原则 粮食直补资金以农村税费改革核定每个农户(含农场,下同)的农业税计税面积为基础,按实际种植面积直接补贴给承包土地的种粮农户。 2.补贴范围及标准 为了鼓励农民将一季稻改种双季稻,提高粮食复种指数,粮食直补资金按2004年计税土地上早稻、中稻和晚稻实际播种面积,每亩各补贴10元。 3.种植面积确定 按中央要求,春播以前要把部分粮食直补资金拨付到种粮农户,上半年基本上要拨付到位。全省2004年中稻、晚稻的直补资金,今年春播以前先按上年计税土地上中晚稻实际播种面积预拨到位,今年晚稻播种期结束后再统一清算。2004年早稻的实际播种面积,由村民委员会调查摸底,张榜公布,两榜定案,上报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责成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经济管理站)会同财政所据实核定后逐级上报批准。按批准的早稻面积将补贴资金在5月底以前拨付到位。 4.补贴资金发放 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财政部门根据汇总上报的上年中晚稻播种面积以及补贴金额,通过在农发行设立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将补贴资金逐级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在农村信用社或农行分支机构设立的粮食直补资金专户。农村信用社或农行分支机构根据乡镇财政所提供的粮食直补通知办理农户存折,然后由乡镇财政所会同乡村干部将存折发放给农民,农民个人或委托他人签收。 按早稻实际播种面积的补贴资金,由农村信用社或农行分支机构根据乡镇财政所提供的补贴通知,分别存入每个农户的补贴存款户。同时,乡镇财政所将粮食直补金额以补贴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到每个农户。农户如发现与张榜公布的数据有误,或没有收到补贴通知书,可到乡镇财政所查询,直至落实。今年中晚稻种植面积清算后如需增加补贴资金,也按此程序办理。 5.补贴资金监管 各级财政部门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粮食直补资金拨付进度,强化粮食直补资金监管。县级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对粮食直补资金的核定和发放情况进行抽查,坚决杜绝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粮食直补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