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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国耻日成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14:07 信息时报

  本报讯(记者汤南)前天,记者从广州市教育部门了解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日前正式颁布,该《意见》首次指出,国耻纪念日和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等都应该成为对未成年人开展思想道德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日子。此外,心理健康教育也首次被纳入德育工作范畴。

  海珠区教育局思政科有关人士表示,一直以来,学校主要都是利用各种革命领袖、民族英雄、杰出名人等历史人物的诞辰和逝世纪念日,建党纪念日、红军长征、辛亥革命等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来开展思想道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由于很难把握一个尺度,很少在一些国耻纪念日里开展活动。这一规定及其补充说明给予教育部门和学校一个更加明确的指导,有利于更好地进行民族精神教育。(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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