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部门联合下文治理教育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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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14:14 信息时报 |
本报讯(记者薛冰通讯员陈东海)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政府纠风办、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等7部门联合下发《广东省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规定中小学和高校要全面建立收支情况公示制度,落实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禁高校设立新的收费项目。各类学校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意见》规定,严禁高校以“点招”、“降分”、“转专业”或在毕业前帮忙联系接收单位为名乱收费,禁止学校以改学分制为名变相高收费。禁止任何部门强制学生征订和搭售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书籍、报刊和资料。学校收费必须公开透明。(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