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允许外商经营旅游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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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1日00:27 人民网 |
人民网乌鲁木齐3月31日电记者王慧敏报道:日前,在新疆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为促进新疆旅游业的发展,允许外商经营旅游业。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时认为,资金短缺是制约新疆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为资金短缺,许多旅游项目得不到有效开发;还有不少旅游资源因为得不到包装,含金量大大降低。为使新疆旅游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应多渠道吸收各方的资金来发展新疆的旅游业。新的条例增加了允许外商投资旅游业的规定,这意味着在为外商投资敞开大门的同时,也为新疆旅游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为了鼓励外商投资开发旅游资源和经营旅游业,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新的条例还增加了投资开发旅游资源和经营旅游业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内容。 |